一、遊艇主要指專供娛樂,不以從事客、貨運送或漁業為目的,以機械為主動力或輔助動力之船舶。
二、遊艇整體產值仍持續往上成長:因中國大陸與中東地區富豪興起,金字塔頂端的客群,強力帶動高級奢侈品的消費與娛樂市場,加上美國中產階級經濟實力回歸與矽谷電子新貴的崛起等因素,都可望為遊艇產業挹注的活力與榮景,可見遊艇市場的總產值逐年攀升。
三、遊艇基本規格:
1.船籍2.玻璃纖維、碳纖維的複合材料3.載重噸位4.排水量
四、遊艇分類:
1.風帆遊艇2.動力遊艇3.運動型遊艇4.休閒型遊艇5.商務型遊艇
五、遊艇發動機品牌:
1.發動機成本約佔遊艇總成本20~50%,品牌選擇考量除性能、價格外,主要仍是看在該發動機廠家是否有良好的服務網路,因為再好的發動機也離不開服務。
2.遊艇成本結構分析:輪機電機20~25%、艙裝10~15%、內部裝潢40~50%、船殼15~20%
六、購買遊艇目的:
1.使用目的2.場合3.水域4.休閒喜好5.預算花費
P.S.台灣生產的遊艇是美國生產的遊艇價格2/3,是義大利的一半,英國的遊艇價格更高。
七、保養維護費用:
一艘船的固定開銷有三類:停泊費、船長船員費用、保養費用,遊艇年維護費用約為遊艇價格的5~10%,另外特檢時間為每五年、定期檢為每2.5年(12年以上遊艇需每年定檢)
→遊艇生產流程:
50呎遊艇生產約12個月完成,100呎以上需2年以上時間,主要分布為:
1.船殼完成組裝為40~50%,期間為6~12個月
2.機電及引擎安裝,約2~3個月完成進度約60%~70%
3.內裝及試驗約20~30%
八、遊艇付款方式:
1.台廠新造:第一期為簽約付定的頭款(30~40%),完工前之工程款拆分2~3期為內裝施工、機件安裝、下水測試(40~50%),最後一期款項為試航確認船體機件操作以及船籍註冊皆完成後交船的尾款(10~20%)
2.進口/中古:第一期為簽約付定(30~40%),第二期船艇到港(40~60%),辦妥船籍註冊、船體機件狀態檢驗確認交船隻尾款(10~20%)
P.S.通常一般租賃公司可以分約24~60期不等之分期付款,貸款成數可以到新川價的75~80%。
九、台灣主要在銷售遊艇的管道:
1.全世界主要買家多藉由參考國際級遊艇展,了解市場及最新款遊艇購買詢問,因此可透過遊艇展對買家及經銷商推展商機
2.與遊艇broker(管理公司)建立良好關係:
Ex.基隆遊艇、奧莫爾遊艇、亞果遊艇、朝崴遊艇、simpson marine、sunseeker landon
十、一般遊艇經銷商:
1.毛利率約10~15%
2.管銷費用以租金及薪資費用為主
3.參展及廣告費用為經銷商主要支出費用之一,亦為增加潛力客戶主要來源之一,每年費用為營業額5~10%
4.正常應收帳款為30天內
5.存貨以大型經銷商正常展示遊艇會保持4~5艘,以供客戶體驗,展出遊艇約5~6個月會出售
6.通常會預付款項給製造商,以了解目前預計交船數量
7.經銷商本身應無大額借款資金需求,惟因市場競爭,會給予消費者購船分期等付款方式。
十一、一般遊艇製造商:
1.台灣國內製造商毛利在30%以上,國外製造商因直接人工成本較高應特別
注意銷售量變化。
2.應收帳款為30天內
3.主要80%存貨應為在製品,存貨如有偏高狀況應了解是否有delay交貨狀況
4.製造商資金需求主要用於建造中遊艇之周轉資金
5.流動資產主要為預收款項
十二、遊艇價格確認:
1.目前無公證第三方之遊艇鑑價報告,多以賣方找詢國際級遊艇管理公司出具鑑價報告,建議可參考其鑑價內容,是否有登船檢驗、相關證照檢驗、機電測試等相關評估,及鑑價金額說明等
2.二手遊艇網站:中小型量產知名品牌遊艇成交價格通常為網站價格70%、大型客製化遊艇或非知名品牌成交價格多為市價50%~60%(依客戶出售急迫性而訂)
十三、遊艇相關產業警示表列:
1.消費者為初次購買遊艇且目的性不明。
2.經銷商代理權更換,且代理品牌權經營期間低於3年
3.經銷商毛利低於10%,且無法解釋
4.製造商毛利低於20%,且無法解釋
5.製造商存貨中製成品金額高於在建存貨金額
6.消費者還款力無法確認或評估無還款力
7.經銷商代理權取消,且無新品牌代理替代
8.製造商淨值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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