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稅率又有另一種說法叫做比例稅率,而擁有較優惠的稅率有五種土地符合規定
A. 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稅率:
a. 自用住宅的定義主要是說土地所有權人或他的配偶跟直系親屬在該地有辦理戶籍登記,而且沒有出租或供營業用的住宅用地
b. 稅率:符合下列規定的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按千分之2計徵:
( 一 ) 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的部分
( 二 ) 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的部分
※ 申請超過面積限制的適用順序:
土地所有權人如果再申請自用住宅用地面積超過上述規定的話,土地所有權人要選擇適用順序至該規定的面積限制為止
土地所有權人如果沒有選擇的話,適用順序如下:
1. 土地所有權人跟他的配偶還有未成年子女的受扶養親屬戶籍地所在
2. 直系血親尊親屬的戶籍所在地
3. 直系血親卑親屬的戶籍所在地
4. 直系姻親的戶籍所在地
上述的2到4項適用順序,依長幼次序訂定 ! !
c. 要件:
自用住宅用地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的要件如下:
( 一 ) 戶籍限制: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理戶籍登記
( 二 ) 用途限制: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 三 ) 面積限制: 1. 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部分
2. 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部分
( 四 ) 處數限制 ( 從嚴 ):土地所有權人與他的配偶及未成年的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繳納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
※ 申請超過一處的適用順序
1. 土地所有權人跟他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受扶養親屬,在申報一處以上的自用住宅用地時,以土地所有權人選擇的
戶籍所在地為準,土地所有權人如果沒有擇定,則其順序適用如下:
( 1 ) 土地所有權人的戶籍所在地
( 2 ) 配偶的戶籍所在地
( 3 ) 未成年受扶養親屬的戶籍所在地
2. 土地所有權人跟他的配偶或未成年的受扶養親屬分別以所有土地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的話,應該以共同擇定的戶籍所在地為準,
如果沒有擇定的話,應以土地所有權人跟他的配偶、未成年的受扶養親屬申請當年度的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最高者為準
( 五 ) 產權限制:土地上的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他的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為限
B. 國民住宅用地、勞工宿舍用地的優惠稅率:
a. 政府興建國民住宅及企業或公營事業興建的勞工宿舍,自動工興建或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日起,其用地的地價稅,適用千分之2計徵
b. 企業或公營事業興建的勞工宿舍,指興建的目的專供勞工居住之用
依下列方式興建的住宅:
1. 政府直接興建 2. 貸款人民自建 3. 獎勵投資興建
C. 工礦等事業用地的優惠稅率:
( 1 ) 供下列事業直接使用的土地,按千分之10計徵地價稅,但未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不適用之:
1. 工業用地、礦業用地
2. 私立公園、動物園、體育場所用地
3. 寺廟、教堂用地、政府指定的名勝古蹟用地
4. 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置的加油站及依都市計畫法規定設置的供公眾使用的停車場用地
5. 其他經行政院核定的土地
( 2 ) 在依法劃定的工業區或工業用地公告前,已在非工業區或工業用地設立的工廠,經政府核准有案者,其直接供工廠使用的土地,準用前項規定
( 3 ) 事業用地應經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
1. 工業用地:
依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劃定的工業區或依其他法律規定的工業用地,及工業主管機關核準工業或工廠使用範圍內的土地
2. 礦業用地:
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開採礦業實際使用地面的土地
3. 私立公園、動物園、體育場所用地:
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的私立公園、動物園及體育場所使用範圍內的土地
4. 寺廟、教堂用地、政府指定的名勝古蹟用地:
已辦妥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的寺廟、專供公開傳教佈道的教堂及政府指定的名勝古蹟使用的土地
5. 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置的加油站及都市計畫法規定設置供公眾使用的停車場用地:
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的加油站用地,及都市計畫法劃設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供公眾使用的停車場用地
6. 其他經行政院核定的土地:
為經專案報行政院核准的土地
D. 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減稅及免稅: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的規定 ( 千分之2 )外,統一按千分之6計徵地價稅,
未做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的土地隔離者,免徵地價稅
E. 公有土地的減免:
公有非公用土地按基本稅率( 千分之10 )徵收地價稅,但公有土地供公共使用者,免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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