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當法拍屋拍定後無論如何一定要想辦法補足尾款

不然會有很多無謂的費用需要你負擔

首先假設拍定人在第二拍得標,底價為 800 萬,保證金為 800 萬的兩成為 160 萬,並且以 900 萬得標

但是得標人因為自身問題無法在 7 日內繳足尾款,故民執處將重新拍賣,繼續從第二拍開始

重新拍賣的費用為 2 萬元,最後另一位拍定人在第三拍得標 ( 底價為 640 萬,得標價為 700 萬 )

此時一開始無法補足尾款所需負擔的金額為

900 萬 - 700 萬 + 2 萬 = 202 萬

202 萬 - 160 萬 = 42 萬 → 42 萬為額外需繳交的費用

也就是當保證金的金額無法補足價差的時候需要再額外補足其費用 ! ! ! ! !

所以總共的費用就是保證金本身加兩次拍賣的差額和重新拍賣的費用 ~ ~

了解更多:

拍定價金的分配順序是什麼 ? ?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法拍屋 未繳尾款
    全站熱搜

    貸款先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