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廢棄物定義
依環保署法令,廢棄物性質分為二類:
1.一般生活廢棄物:
日常生活所產生之家庭垃圾、公共場所垃圾,由政府單位(清潔隊)或民間清潔公司(主要針對公寓大廈)負責清運處理。
2.事業廢棄物:可分為無害的「一般事業廢棄物」及有害的「有害事業廢棄物」
a.一般事業廢棄物:事業所產生之無害廢棄物,如:商辦大樓、餐廳、連鎖健身房、飯店、工廠、醫院、營造業(ps剩餘土方由營建署主管)…等產生之無害垃圾(無回收價值)。
b.有害事業廢棄物,如:<管制類廢棄物,需委託申報三聯單>。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二條及第二十八條,事業廢棄物需委託合格清除處理業者代為清運處理,須申報管制廢棄物流向。
c.無害廢棄物:一般生活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不用申報三聯單),乙清業者。
以「無害廢棄物」之清運業為主軸,目前處理方式以焚化爐為主。
二、無害廢棄物市場
一般民間清運業者客戶來源多以公司行號、餐廳、飯店業者以及大樓住宅等,主要係因上述客群垃圾傾倒數量龐大,抑或是無法配合環保局垃圾清運時間所致。整體垃圾市場較不受隨景氣起伏所影響,在整體市場變化不大,
三、全國民間清運業家數
去年清運業全國總家數3,966家,今年增加60家,達4,026家,主要集中於六都,目前總家數2,959家,佔全國73%,而清運業還有分甲、乙、丙級。
四、焚化廠介紹
1.根據統計,目前全台19縣市中(不含外島),合計共有24座運轉焚化廠,每天約可處理24,650噸垃圾,其中雙北地區因人口相對密集,目前有6座焚化廠, 占全台1/4,分別位於內湖、木柵、北投、新店、樹林、八里,而內湖焚化廠完工於1991年,為目前運作中最早設立之焚化廠。
P.S.近二年產業訊息:
1.以達和新店廠為例,去年11月開始配合政府政策,八里廠民間機構進場量將強制減量。導致新店焚化廠105/11月、樹林焚化廠106/7月,價格調漲2250元/噸→2600元/噸以上,及提高保證金*2倍
2.今年起基隆焚化爐代操業者,配合政府將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類,業界首先採取差異收費方式,未來清運業者處理成本及保證金勢必再調高趨勢,清運業新一波資金需求將浮現。另一方面焚化爐差異收費明確公開後,所帶來好處:係過去對這部份事業廢棄物屬模糊地帶,處理成本相較一般生活廢棄物高,惟清運業者為維持基本清運量打平開銷,導致利潤被侵蝕,故未來趨勢差異收費公開透明化後,將有利將此部分合約價格調升,回升原本應有毛利。
五、清除機構分級
1.甲級:
(1)業務範圍:一般廢棄物、一般事業廢棄物、有害事業廢棄物
(2)乙級以上清除技術員二人(甲級至少一人)
2.乙級:
(1)業務範圍:一般廢棄物、一般事業廢棄物(管制類要申報)
(2)乙級以上清除技術員一人。每月許可量達5千公噸以上,應置乙級以上清除技術員二人
P.S.一般都有承租較偏遠土地,做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可賣錢>
※應現勘分類場地(非合法資源回收場或合法處理場):是否堆積太多垃圾(視為負債),會被環保局罰款。或是非法處理管制類之廢棄物(有害),停業風險。
Ps.廢棄物流向管制(上網申報及三聯單):
(1)事業單位被管制→要申報
(2)有害廢棄物種類被管制(A~E、R、S類)→有灰色地帶
3.丙級:
(1)業務範圍:每月總計9百公噸以下一般廢棄物、一般事業廢棄物
(2) 丙級以上清除技術員一人
六、清運許可證:
*許可有效期間→適法性
*車輛數→投資規模
*車號→查設定情形
*清運業者如果有重大違規紀錄,如亂倒。(因:環保局會派人定期跟蹤被列管之事業單位其廢棄物流向,如果清運業者有亂倒,會記錄),當作是否換牌照之依據,環保署網路可查詢換照或停牌之情形。
七、廢棄物清理業未來展望
1.環保意識抬頭:
環境保護觀念為全球性的趨勢,國人因政府的大力宣導及知識水準的提昇,也普遍建立起環保觀念。
2.法令的建立及執行:
環保相關法令,對於事業機構的規範也已完備,事業機構將合法管道處理產生之廢棄物,有助於合法環保公司的營運。
八、產品及技術
1.清運業投入成本及商業模式
a.清運業者投入前置成本
據統計,目前新北地區清運業者合計707家,甲級19家,乙級610家,丙級78家,以一般小型乙清業者為例,所需備置清運車輛約2~4台(密封壓縮式垃圾車),以三菱、HINO、FUSO等日系廠牌居多,新車每台購置成本平均約200~300萬(6.5噸),成立一家小型乙清公司(以2台車為例)初估前置成本加上焚化爐保證金150萬,約需500~600萬元。
b.客群及費用收取
一般民間清運業者客戶來源多以公司行號、餐廳、飯店業者以及大樓住宅等,主要係因上述客群垃圾傾倒數量龐大,抑或是無法配合環保局垃圾清運時間所致,此外,因市區部分主要幹道於日間上班時間無法進入,故多數民間垃圾清運時間多集中在夜間凌晨至清晨六點以前。依目前市場行情而言,平均每噸垃圾清運收取費用約在5,000元上下。
若以6.5噸密封壓縮式垃圾車可載重約3噸垃圾,每輛車每天約1~2車次,每天產能約5噸→每日營收2.5萬。每月產能約125噸→每月營收約62.5萬/輛。
c.焚化爐收費標準
以新北地區為例,新北市3座焚化爐平均每噸焚化費用約3,000元,須繳納保證金(非預繳),保證金收取金額主要依清運業者每月實際垃圾載運量而定,例如:每月垃圾預估焚化量為250噸(2台車月產能為例),則須繳納250噸*3,000元*2倍=750,000元*2倍=1,500,000元保證金,之後再以月結方式付款,此外,若預估每月焚化量為250噸,若當月焚化量不足250噸之80%,焚化廠仍會要求清運業者於當月須繳納至80%費用,亦即750,000*80%=600,000元為最低收費門檻標準,垃圾載運不足虧損部分由業者自行吸收。
Ps.證照許可量:不等於可進場焚燒量,須以保證金為主。
九、產業關聯圖及主要業者
1.產業關聯性:
上游:餐廳、公司行號、社區、飯店、醫院、清潔公司、營造廠
中游:垃圾清運業
下游:焚化爐、回收業
十、資金需求點:
新增及汰換車輛或設備、回收整理場地由租轉購、上下游投資等。
十一、財務報表分析要點
1.資產負債表
a.應收帳款:社區大樓、飯店業者及公司行號收款相對較為穩定,一般約為月結30-45天,若有客群為夜店或其他夜間市場,則收款風險相對提高。
b.存貨:無存貨問題,現場累積過多廢棄物,視為負債
c.固定資產:以車輛為主,一般中古車可能無發票,提供車證確認實際車輛規模。
d.銀行借款:一般小型清運業,銀行支持度不高,以租賃借款為主。
e.應付票據:焚化處理費及薪資為付現往來,此科目多為租賃還款票或保養費用。
f.股東往來:因銀行資金取得不易,資本形成及周轉金來源多以股東往來為主,計息與否及是否轉為股權可視為股東支持度,且須留意股東是否有黑道背景。
2.損益表
a.毛利率:一般收費行情約5元/kg,處理費成本約3元/kg,毛利率約40%,可視為是否低價搶市之指標。每月油錢及車輛保修約占營收10%。
b.營業費用:每月固定支出穩定,主要以司機薪資及場地租金為主,變化不大。
十二、徵信重點
1、清運業者類型:可依不同業務屬性先行了解客戶屬清除機構或處理機構,等級不同會關係到客戶可承接之業務類型,間接影響營收規模。
2、垃圾車輛配置:可概略了解該公司營運規模,每輛車每月載運產能有限,透過車輛數量可推估每月合理載運噸數,可間接印證所繳交焚化爐保證金是否合理,並可推估合理營收。若車輛太多,保證金偏低,有可能車輛有閒置情形(營收不足以支應車輛貸款),反之,若車輛太少,保證金偏高,須留意車輛過度耗損問題。
3、損益分析:成本結構及費用支出透明度尚具,可概略初算營收是否足以支應日常開銷及貸款支出。
4、同業照會評價:雙北地區同業經營者眾多,稍具規模者同業間應時有耳聞,透國同業照會可間接了解負責人是否有其他不良嗜好,亦可間接了解車輛對照營收之合理性。
5、車輛配置過多,負債比例偏高:車輛耗損及折舊攤提為主要成本之一,過多閒置車輛將造成不必要資源浪費,若車輛又多以貸款方式購置,在營收未如預期情形下,還款力有不足之虞。
6、焚化爐歲修:每年度焚化皆有歲修期間,每次為期約3-4週,屆時垃圾多委由同業載往其他焚化爐,期間清運成本提高,利潤降低,甚至有虧損之可能性。
7、司機穩定性欠佳:因工作時間長期日夜顛倒,行業間常有司機流動率偏高之情形,容易影響公司正常營運,為風險考量點之一。另,公司是否有幫司機加保意外險,車禍等意外發生時,大額求償金不至於影響公司周轉。
8、市場削價競爭:同業間市場行情價格破壞,亦為利潤降低主因之一。
9、許可證有效日期:許可函有效期間五年,屆滿後須重新申請,是否會再核發許可函具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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